直到现在想起来遭遇黑手的刹那,还有些惊魂未定,第一次感受阳光下的罪恶,自己显得却是如此懦弱,懦弱的是遭遇小偷却不敢声张,自己灰溜溜,胆战心惊得匆匆离开逃命.

         今天,在某商场购物出来直奔停车场,目光都没有斜视,倏得听见挎包拉链熟悉得拉开的声音,声音很快,我来不及回头弄清楚发生什么事情便下意识得侧过身,呵斥了一声:谁?!

        语音还停顿在空中的时候,我的左眼看见草编包拉锁从头至尾张开就象一张大嘴,我的钱包和手机安然无恙得躺在里面;同时,我的右眼瞧见一年轻女子,打扮时尚,也是有着几分姿色,嘴里唠叨着似乎是在跟旁边一位抱着两岁婴儿的男人在沮丧得汇报:TMD没得手.

       我呼吸窒息,血液也似乎凝固了,我至少感觉在遭遇阳光下抢劫的经历里停滞了自己的行动.傻了!

       这时眼前过来两个大姐同情而又诡秘得劝说:赶快走吧!没事就好.我突然想起进商场的时候好象门前有警车值勤,还算清醒的用眼睛寻觅着,警车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,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蹬三轮车的中年男人,那表情是在为我庆幸没被抢劫成功的笑.还瞥着嘴笑着说:赶快走吧!

      我手脚冰凉,距离车位也就六米的距离,却感觉飘着打开了车门.

      三口人、两位中年妇女、一位三轮车夫、我来不及思考匆匆逃离,为什么是我逃我想不清楚?

      车子拐弯的时候,我看到了警车,想停车诉说遭遇阳光下罪恶事实,转念一想,我没有证据,该如何诉说?到头来录录口供也就不了了之。倒耽误时间。

      第一次遭遇抢劫,心有余悸。早听说:你们该觉得幸福,天津还算是社会治安相当好的城市......

       是啊,应该不错,因为我长到38岁才体会了遭遇抢劫的经历。36岁的时候在公共汽车上拥挤的乘客中亲眼看见"第三只"手伸进与我紧紧相邻女士的挎包里,我恶狠狠得瞪了他,他却还是依然行动着,我暗示身边的女士"包".那位三只手的“帅哥”是一个很年轻的年轻人不得已才罢手.我发现他提早下了车,在车下恶狠狠得瞪我.没有得逞的罪恶的目光,这样的罪恶演变成了名抢名夺,这样的社会治安怎么能让人感到安全呢?

        全社会都忙坏了.忙着汶川救灾,忙着圣火传递,可是这些阳光的罪恶不管你忙不忙,就跟春天里的蛹到夏天一定蜕变成苍蝇蚊子一样,防不胜防.灭掉蛹应该是头等大事。

        现在冷静的想想:你怎么会不认为出现在抢劫现场的那些人不是一个团伙呢?

        巧合?

        我想不是的,他们在互相掩护着,而我身单力薄,只好灰溜溜得钻进车里逃命.

        第一次,遭遇阳光下的罪恶,第一次面对着发生的罪恶不敢声张、不敢呼救。

        是懦弱吗?不是。那是为什么?